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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杭州,趁女子熟睡,林先生冒充其男友与之发生了关系

2022-12-04 发布于 振兴新媒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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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杭州,趁女子熟睡,林先生冒充其男友与之发生了关系,女方发现后要报警。后在男友劝说下女方开出条件,要求林先生2小时内转账300万元,否则就要报警。林某认为,女方这是在敲诈勒索。

男子丁某与女性好友高某等人一起在KTV唱歌喝酒时,丁某邀请90年后男子林某也到KTV包厢,一起喝酒玩耍。在KTV包厢玩耍期间,林某经丁某介绍认识同在包厢内玩耍的年轻漂亮,肤白貌美女子高某。众人在KTV玩耍期间,均大量饮酒导致醉酒。次日凌晨0时许,丁某与醉酒后的高某先行离开包厢,并结伴前往酒店开房休息。期间,二人在自愿的情况下,发生了关系。到了凌晨四点的时候,丁某酒稍微醒了,便起身回家,留下高某一个人继续在酒店休息。

可没想到,丁某离开的消息不知怎么被林老板得知,林老板J虫上脑,便想要借着丁某离开的机会和高某发生关系。

于是,他偷偷打车来到高某居住的酒店,并从他人处获得了高女士居住房间的房卡,然后马不停蹄地来到高某的房间。

毕竟是做的亏心事,林老板还是有些害怕的,因此他蹑手蹑脚用房卡打开高某的房门,轻声地走到床边,结果发现高某依然在熟睡之中,于是乎,林老板便一不做二不休偷摸上前和高某发生了关系。

起初,高某以为是丁某又折返回来,未做反抗,可过程中,高某突然发现对方并非自己男友丁某,于是赶紧打开房间的灯光喝止住了林老板。

如梦方醒,后悔晚矣!

此时的林老板酒已经醒了差不多,也知道自己干的事情很龌龊,于是赶忙跟高某道歉,可高某此时情绪非常不好,根本听不进去林老板的道歉,只是一直哭诉着对林老板说:一定会报警让林老板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林老板此时也慌了,无奈之下只能给好友丁某打去电话,丁某来到酒店之后,先是数落了一番林老板,接着便坐到床边安抚高某的情绪,可高某依旧不依不饶,过程中,高某提出要想让她不报警,林老板必须给她300万作为补偿。那么,问题来了,高某在案发后向林先生索要300万的赔偿,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吗?根据《刑法》第274条规定:敲诈勒索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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